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受贵单位委托,石棉县财政投资审查中心根据《永和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大中型水库试点工业配套项目财务评估的函》县城“石棉县玉龙村永和乡”,至石棉县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配套产业配套工程及县后期配套产业控制价已审查。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建设相关省份,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项目审查中落实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现将本工程施工招标预算控制价评审意见公布如下:
1、项目审批情况
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配套产业试点配套项目已获石棉县发改和经济商务局批准(市发改投[2018]114号)。 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新建配套灌溉水库、安装输水管道、维修堰沟、硬化生产便道、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25万元,资金来源为后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扶持资金。
二、项目概况
(一)有关单位
项目名称: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试点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石棉县永和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成都骏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编译单位:成都骏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单位:四川大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特征描述
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产业试点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改造)堰、渠5500m,其中新建堰、渠1500m,修复堰、渠4000m,运河(玉龙堰)和新建水库10座,其中20立方米水库8座,40立方米水库2座; 新建PE管道6900m,其中DN63管道300m,DN50管道900m,DN40管道5700m; 硬化生产便道2501m,其中2.5m宽生产便道2146m,1.5m宽生产便道355m。
三、评价依据
(一)委托方提供的成都骏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产业试点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文件。
(2)成都君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控制价。
(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水办[2018]62号)及相关证明文件。
(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水发[2007]20号)
(5)《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川发改机〔2017〕379号)。
(六)材料价格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8年8月雅安地区价格执行,信息价格中未列出的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评价原则和程序
(一)评价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工作原则,通过评审形成完整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控制价。
(二)审查程序
准备阶段:接受任务,收集整理评估依据,了解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项目团队及专业配置,任务分解,资料核对阅读,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补充材料;
实施阶段:进行计量、价格调查、核价等工作,进行审查,将初审结论报预审中心,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
完成阶段:报告前审查、撰写报告及其附件、签署、发送报告、返回数据、汇总、数据信息处理和归档。
五、审查范围
(一)审查性质:招标控制价审查
(2)项目内容:永和乡玉龙村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产业试点配套设施项目涉及新建(改造)堰、沟渠5500m,其中新建堰、沟渠1500m, 4000m整治堰沟(玉龙堰); 水池10个,其中20立方米水库8个,40立方米水库2个; 新建PE管道6900m,其中DN63管道300m,DN50管道900m奉化大堰移民消息,DN40管道5700m; 硬化生产便道2501m,其中2.5m宽生产便道2146m奉化大堰移民消息,1.5m宽生产便道355m。
六、审核情况及调整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审查情况说明
1、人工成本工资标准
2. 费率标准
本项目依据《四川省水利厅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四川省水利厅的通知》(川水发[2007]号) 《印发(试行)》(川水办[2016]10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水办[2018]62号)等相关文件文件决定费率。
(二)重大调整
新建渠道综合单价由报审79.47元/立方米调整为78.31元/立方米,审核下调金额1700元; C20混凝土堰渠综合单价由报审512.35元/立方米调整为491.91元/立方米,审核调减金额2900元; 20m3储罐综合单价由送审21106.12元/口调整为21266.21元/口,审核增加金额1200元; 40立方米储罐综合单价由送审26682.87元/口调整为24243.38元/口,审核减少金额4800元;管道工程增加41800元; 2.5m宽生产便道减少4.04万元; 1.5m宽生产便道减少5200元。
综合单价调整:材料单价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8年8月雅安地区价格和市场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别说明
1、由于本次审核针对的是项目主体的成本,即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其独立成本不属于项目主体和招标成本,因此这部分成本不计算在内,且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文件单独计算这部分费用。 挑选。
2、本项目不含筹备费。
7. 审查结论
项目报审总额0.00元,核准总额0.74元,审核减少总额0.26元,减少幅度11.48%。
八、其他说明
(1)由于本工程为水利工程,请施工单位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的前提下,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工程量验收工作并保存视频资料。质量。
(二)按规定程序签发合同,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变更应当经规定程序审查后实施。 建议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报价。
(三)建设单位负责审核确认报送的工程预算的完整性和工程量的准确性。
(四)本次审核仅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实物成本,其他成本未计算,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文件另行计算。
(5)项目农产品交易市场因设计原因未提供施工图纸,建设单位取消了施工内容。
九、项目竣工单位
四川大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