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您符合以下情况并符合特定条件想要获得国籍,也必须在咨询专家后仔细准备文件。
1. 在韩国居住5年以上的人
2. 父母为大韩民国国民的子女或父母为大韩民国出生且在韩国出生的子女,在韩国连续居住3年以上的外国人大韩民国。
3. 与韩国国民结婚并连续居住2年以上
4. 父亲或母亲为大韩民国国民的人
*当父母之一是入籍许可证持有者时,无论其年龄、婚姻或在该国停留的时间长短,孩子都可以申请特殊入籍许可证。
5. 对大韩民国有特殊贡献者
获得国籍的步骤
1.提交入籍许可申请表及材料
·入籍申请只能在办理国籍业务的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与韩国人配偶一起前往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2.入籍申请资格调查及面试
·申请后,办理材料、实地考察、面谈通常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
·面试审核日期前2至4周将向申请人发送通知。 如果申请后您的地址发生变化,您应该向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报告居住地的变化。
·婚姻移民免笔试,仅面试。 面试审查以韩国语能力和韩国国民的基本要求为基础。
·如果第一次面试未通过,仍可以接受第二次面试审核。
3. 入籍许可
收到法务大臣的入籍许可通知书后韩国移民房产,必须提交亲属关系登记、放弃外国国籍、居民登记、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4、家庭关系登记声明
· 收到入籍许可通知书后1个月内,应亲自前往通知书记载的亲属关系登记部门(市政府或邑面办事处)办理亲属关系登记。
·办理亲属关系登记时,请务必携带入籍许可通知书和外国人登录证。
5.放弃外国国籍
· 收到入籍许可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须向原籍国使、领馆声明放弃国籍韩国移民房产,取得放弃外国国籍证明并直接提交给该国国籍负责人到移民局,然后领取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 确认放弃国籍。
·在此期间未取得放弃外国国籍证明书的,韩国国籍申请将自动取消。
·如果韩国没有相关国家的大使馆或该国的相关法律不允许其获得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则应向出入境管理局提交放弃外国国籍的备忘录。 并收到放弃和保留外国国籍的确认书,然后申报居民登记。
6. 居民登记
· 携带入籍许可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放弃外国国籍确认书到居住地管辖的邑、面、洞政府机关申请居民登记,即可获得居民登记卡。
7. 归还外国人登陆证
· 领取居民登记卡后14天内,必须携带入籍许可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书、居民登记证、外国人登记证到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返还外国人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