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和特殊区域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市外机构或组织 广泛聚焦精准扶贫和扶贫合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落实国外扶贫开发成果援助扶贫项目。
3、承担扶贫安置资金管理责任。 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相关项目、资金、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绩效评价、统计监测等监督。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和信息工作渠县扶贫移民局,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安置实施情况,组织移民验收、后期支持工作和监督评价。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和管理,协调指导相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承办和协调市政府建立对外友好城市后的相关工作。
8、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渠县扶贫移民局,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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