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移民政策 十六国北魏时期的坞壁经济

【摘要】五笔是中世纪社会极其重要的草根组织,在社会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座“小城”,五笔的组织功能比较齐全,兼具政治、军事、经济功能。 由于五笔拥有者和五笔居民身份的不同,五笔可分为多种类型:富裕五笔、难民五笔和胡人五笔,每种类型都有不同的经济结构。 汉族五笔的管理模式带有庄园制经济的色彩,而胡族五笔则刻有部落经济的印记。 千户一堡是五笔经济的常态,但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 码头墙经济的显着特点是建立在风险、农耕和战争兼备、流动性强的基础上。 五笔经济从兴起、发展、壮大到消亡的过程,是中央政府和地方宗族权力兴衰的风向标。

【关键词】北魏十六国; 五笔经济; 国家权力; 当地氏族; 胡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魏晋北朝与河北绅士群体比较研究”()。

永嘉之乱后,五胡民族遍布中原。 秦汉的乡廷礼制度随着华夏帝国的崩溃而受到极大的冲击。 相反,五堡要塞遍布中国北方各地。 隋唐五笔乃至村落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中世纪社会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五笔是研究中古史的一个重要课题。 20世纪40年代以来,中日学者相继开展了五笔研究。 五笔学术研究的思路和成果可分为两类:一是考察五笔本身的起源、类型、分布和兴衰;二是考察五笔本身的起源、类型、分布和兴衰; 二是探讨五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变迁的重要环节,尤其关注从五笔到乡村的社会变迁。 [1] 选取前人五笔研究的薄弱环节,有效沟通两类研究思想,无疑将丰富我们对五笔乃至中世纪社会变迁的认识。 五笔的政治、军事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但学术界对五笔的经济功能关注较少。 五笔“小城”的经济模式是中国北方贵族经济的变相。 它与南方正常的庄园制经济有显着不同。 码头围墙经济具有鲜明的特点,使其在乱世中立于不败之地。 十六国北魏五笔经济脱胎于汉代强大的地主庄园制经济。 其产生、发展、演变和衰落的历史过程,伴随着地方豪门和国家权力的兴衰。

汉代时期,社会动荡,阶级矛盾激化,下层民众暗流涌动,上层阶级分化。 土豪为了在国家动乱时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将原本用于军队抵御外敌入侵的五笔组织移植到民间,建立了强大的五笔,五笔经济应运而生。 《后汉书·李章传》记载“清河大姓赵刚,在县界设置五笔,修甲兵,为害地方”,[2]这是史书上对五笔强大的最早记载。王莽、天丰年间,北方大饥荒,兵贼横行,社会逐渐混乱动荡,因此分布着各种码头墙。东汉建立后,光武帝刘秀遂下令灭掉五笔,采取了“遣渠都帅,皆入京师”的政策。 散小民,令农业; 东汉末年,地方主义逐渐成为气候,中原的乱局成为五笔迅速发展的土壤。魏晋以来,中国北方进入了持续混战的时期。无法迁徙或长途逃亡的下层民众,为了躲避兵卒和赋税,[4]依附于强大的地主,投身于五笔。如北平权势人物田丑,“居山无处,居深险营。”[5]在权势家族的带领下,五笔人与氏族杂居,吸纳流民,受到宗法血缘束缚的人,如构石县刘举、北地县赵世武、陇西侯武等;[6]深入考察其内部特征,五笔人大多具有父系特征。古代世系与地域乡镇同时存在,构成了中世纪北方富裕经济的典型特征。

西晋永嘉混乱,北方地区人民依靠五笔抵御外族的入侵和掠夺。 在不断的战乱中,五笔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在这种经济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五肖乡的地方势力。 北魏十六国时期,坞墙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汉晋时期已有。 这些码头墙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各不相同,有少数码头墙的实力尤其强大。 比如,苏军就聚集了数千户人家,在这个县城里建立了根据地。 “英雄云集,君最强。” [7] 又如河东汾阴薛氏。 为了巩固统治,拓跋家族极力拉拢当地五笔,实行宗主权保护制度。 北魏变法建立了三酋制,起到了抑制五笔经济的作用。 隋唐帝国统一南北,中央集权空前强大。 寄生于地方主义的五笔经济衰落了。

根基深厚的宗乡,是当时社会最活跃、最可靠的草根力量。 [10]五笔是在战争时期建立的,以宗族和村落的关系为纽带。 它具有血脉和地理的双重特征。 其首领多称五主,又称英主、星主等,身份几乎都是当地豪门。 他们是连接国家意志和乡村秩序的贵族阶级。 [11] 乌民基本上由宗族、宾客、追随者和难民组成。 码头人就是在码头主人的领导下从事经济生产和耕作,保证码头墙的正常运转。 远在千里之外的码头墙外的荒凉景象与码头墙内的经济发展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出不平衡的特征。 这也是桃花源故事产生的历史原因。 [12]近乎残酷的战争环境、相对落后的生产装备、繁重复杂的特殊任务,共同决定了码头各层级之间的紧密团结协作。 首先,码头主是码头围墙经济的组织者,其形成过程带有“民主选举”的色彩。 例如,于鲧在选举五主时就曾说过:“古人云,千人聚而不一主,不散则乱,会怎样呢?” 众人齐齐道:“好啊!今日的主人,谁不是王呢?” “士推长辈,礼推圣人”,说明羽炎在羽山五笔内部形成了有序的礼义体系。 动乱年代,中央权威日渐衰落,国家法律法规消失。 为了维持地区经济的正常进行,五笔迫切需要制定一套内部规章制度,将广大眷属统一起来,排列整齐,使他们团结起来。 类似于农村法规、民事协议的不成文法律法规产生,并用法规来增强五笔经济的凝聚力。 余鲧升任码头主人后,制定规约:“不冒险、不制造混乱、不暴力邻居、不抽烟、不烧柴敛财、不求非、不作恶、同心协力、共担危险”,以奖惩分明的方式维护五笔境内的社会秩序。 [13]显然,在五笔经济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民主管理制度。 这种乡规民约不仅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也是宗族社会的原始残余,成为维系五笔经济组织的约束力。

码头墙经济的特点是农耕与战争的结合。 码头墙自产生之日起,就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特点——军事防御,码头墙内有私人武装力量。 崔健在《四人月令》中告诫富家子弟“修城门设戍”,“修五兵,练战射,以备寒贫”。 [14]崔赛的观点与刘劭《绝志》所载的“居以地,警以战”的精神相似。 可见,豪强家族的庄园建筑是防御性庄园,是五笔经济的早期形态。 到了十六国、北魏时期,五笔经济逐渐发展壮大。 每个码头墙都有自己的武装部队。 紧紧依靠五竹三部曲和其他吴人,正如《白石长青记》所说,“有危则为兵,无事则散为农”。 例如,玉鲧聚集玉山时,“贼来,鲲为三部曲,全军应满,不发”。 [15]北朝时,北魏五笔三部曲主人李元忠因北魏贼寇,指挥五笔三部曲对抗码头。 庇护能力。 战争环境中产生的船坞墙显然是一种军事防御作战组织,同时也是一种经济生产组织,甚至每一个船坞墙都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17]正因为如此,码头人兼具了农民和军人的双重身份,码头主人相应地也具备了组织生产和军事防御的双重职能。 [18]码头围墙建立后,码头居民只需对码头主人负责,而不必承担政府税收和兵役的沉重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码头居民创造了主客观的生产环境,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十六国初期,码头主人李矩“边耕边拦水筑垒”。 [19]又如余鲧在素有“九州最险处”之称的大头山修筑码头围墙,“其下田野皆在”。[20]龚在这种情况下,码头围墙经济逐渐积累和发展。 比如,刘繇在怀城击败郭沫时,“受稻谷石斛八十万,置三寨以守”。 [21]石勒攻破冀州郡县城墙,“降大量兵力,运粮运勒”。 [22]五壁墙的结构类型,以及吴人与吴主既农耕又打仗的双重职责,在酒泉、嘉峪关、成都等地发现的古墓壁画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23]

码头围墙经济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是根据风险建造的。 永嘉之乱后,芜湖铁骑驰骋北上。 面对胡人的强大力量,无力南迁的下层民众,在当地富人的组织下,在远离城市的山林、河流、沼泽中建立码头,自保。 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凡聚民居险,要想长久自给,物资自给,就必须选择险要但可耕种、有水源的地方。” 拥有这两者的土地,必定是山顶平原,并且是有溪流、有水源的地方。 例如,洛水河流域有无数的码头墙,有的以山命名,如潭山坞,“有四孤山,山上有码头,曰潭山坞”。 又如伊和吾,“城在川北平原,高20尺,南、北、东,而那些弱小的五笔不得不迁往其他地方,进行流动生产活动。码头墙经济因此也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占有土地就意味着拥有财富。土地是不可移动的,所以农业经济具有固定的特点。动乱时期的农业经济往往会出现衰落的迹象。然而,在武装力量和山脉的保护下,与河流相比,码头墙经济及其组织往往表现出流动性的特点,如渔鲧先是在玉山建码头,后迁至林庐山,再到大头山。[26]码头墙成员显然不耕种原来的土地,在五笔武力的保护下,码头主人带领码头人民不断开荒,在新的聚居地生产。

永嘉之乱后,码头城墙较多,类型复杂。 五笔因五笔拥有者和人的身份不同而分为多种类型,有汉族五笔和胡族五笔。 汉族五笔中,分为富人五笔和流民五笔。 研究各种码头墙的组织规模和经济结构,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码头墙内部结构的认识。 综合学术界现有成果,文献[27]对码头墙的类型进行了简要总结,然后对其经济条件阐述如下:

(1)豪门的码头墙。 汉代社会是地方世族日益强大、地方主义与之并存的时代。 在中华帝国崩溃的情况下,汉族世族具有社会稳定阀门的功能。 北魏十六国时期,北亚各族自由驰骋,衣冠楚楚的家族纷纷渡江南下。 留守北方的当地豪门,组织宗族、部落和人民,筑起码头围墙,聚集山林,形成自成一体的“飞地”群体,为普通百姓的经济生活充当了保护伞。 他们或抵抗难民的入侵和骚乱,或抵抗胡人的烧杀掠夺。 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昭君李氏五笔。 李元忠在北魏孝庄帝时,因盗贼之事,率五笔三部曲抵抗。 他的军事力量强大,组织纪律严密。 [28]顾亦如河东薛氏五笔。 薛氏原本是蜀国人,后迁居河东。 [29]薛氏称霸河东,组织部落氏族抵御胡氏的入侵。 其中,薛强祖孙四代屡屡击败刘渊、石虎、傅氏的入侵。 [30]河东的血石五壁,在魏国分东西部后的对抗格局中也发挥了关键作用。 [31]

(2)难民码头的围墙。 三世纪至六世纪,由于统一的中华帝国的崩溃和中国北方胡人入侵的鼓动,战乱不断,基层社会遭到彻底破坏,难民随之而来。 [32]中国北方的难民现象尤为严重。 为了生存,大量难民依托险山险水修建码头自保,形成难民码头围墙。 流民中的现任者不仅有李举、郭沫等老百姓,还有张萍萍、强宗等。 永嘉之前,大姓富贵人家担任难民码头主人的情况极为罕见,但永嘉之后却蔚然成风。 流民中最典型的就是魏军等七火弼,依靠镇的力量来对抗北方胡族。 [35]

(3)胡人五墙。 胡族五笔的内部组织结构与汉族五笔完全不同。 里面保留了大量的部落民族特色。 总之,胡人的五笔是以部落组织为核心组成的,实行兵农分开的原则。 在中国北方,有两个胡族五笔地区:一是并州地区。 并州是一个民族成分比较复杂的地区,是匈奴人最多的地区。 学者推测,汉末南匈奴人口已达50万。 有学者推测,永嘉之乱后,特别是刘琨治理并州失败后,并州地区居民的胡汉构成发生了逆转。 [36]并州亦有乌桓人,如张复利都两千人,墙在乐平。 不仅如此,十六国时期,并州地区还修建了不少扎胡屋壁。 比如前燕,张平横跨新兴、雁门、西河等地,有城墙300余座,胡锦户10万余户。 [37] 在这么多的码头墙中,有很多显然是扎胡建造的。 其次是关陇地区,这是另一个羌族较为集中、分布较广的地区。 淝水之战后,前秦政权崩溃,关陇地区各部落乘势摆脱了前秦的控制,纷纷独立,各自居住在各自的城堡中。 他们的社会结构也是建立在部落制度或近部落制度基础上的,五笔经济结构中明显含有胡人部落制度的因素。 [39] 由此可见,胡人在这一带建造五笔的现象相当普遍。 由于胡人五笔地区存在大量的部落制度残余,其经济结构与汉五笔有明显不同,其生产方式自然保留着本民族特色。 [40]

码头墙形成后,必须依靠充足的物质条件——可观的土地资源、险峻的地理位置、强大的军事能力等——才能生存和发展。 各码头墙因地制宜,有效开展生产活动。 至于码头墙内的经济生产状况,历史记载并没有明确记载,我们还是可以窥见一斑。 五笔经济脱胎于汉代的庄园经济。 东汉崔寇所著的《四民月令》中,详细列出了当时庄园内的各种生产物品,如属于农林业的谷物、豆类、蔬菜等; 牛、马和属于畜牧业的饲料生产; 养蚕、制药等属于家庭副业。 [41]这为我们考察码头围墙经济的生产状况提供了参考坐标。 事实上,码头经济是一定区域内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 码头围墙内生产着与日常生活和军事相关的物品。 然而,各种类型的码头墙具有不同的经济特性。 总体而言,由于强大武力的军事色彩、庄园制经济模式的惯性影响以及时空环境的变化,富贵五笔的经济形态呈现出多种发展模式。 由于难民码头流动性较强,其经济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 在没有历史资料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全面了解各个码头围墙内的生产情况。

如果有机会鸟瞰三至六世纪的华北地区,最显眼的景象就是无数被城墙包围的大大小小的防御单位。 [42]两者态度普遍对立,统一国家(如北魏)因此采取多种手段——例如均田制的经济手段、三头制的组织手段、武力征服的军事手段等,推动北魏宗主督制制度下的影子附属人口向国家登记的户籍人口转变,从而达到削弱地方贵族经济的目的。 中世纪小农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人口和土地。 十六国、北魏时期,居住在五笔的户籍数量相当可观。 虽然不可能对所有五笔人口进行详细调查,但片羽义光的史料仍然揭示了部分五笔人口规模。 说白了,五笔的户数少则数百户,多则数万户。 这里有一些例子。 永嘉之乱后,长光汀县的苏军聚集了千户人家,为县城奠定了根据地; [43]为了对抗北魏突然崛起的后燕慕容宝,中书命穆睢建议“夷陵郡县,聚千户筑垒,深沟高垒,清田”。 北魏将军鄂庆到达葫芦时,“高民聚集临洙,不肯射官兵,清等诛千户,俘虏万余人”。 [45]《魏书·地形志》记载,昌平县领高平、宣誓两县,有五千余户。 高平五笔被泽恶卿消灭的户数,几乎占了高平县的全部人口。 千户一堡是码头围墙的正常大小,会因地形、山川、码头主人的声誉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至于北魏在十六国的人口,《魏地志》记载的户籍数是唯一完整的信息,学者认为无法重建实际人口。 [46]正是由于北魏十六国时期总人口与五笔人口的双重模糊性,我们无法对当时五笔人口的具体比例做出准确的估计。 [47]

虽然我们无法准确估计当时五笔人口占人口的比例,但五笔人口显然是五笔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拥有足够的土地也是五笔存在的根本条件。 对于每种类型的码头墙,码头墙与土地的所有权关系是不同的。 以北魏李显符所开的李玉川为例,说明了强大的五笔的土地所有权关系。 “李氏数千户,聚集在银州西山,住处距李玉川五十、六十里。 在难以区分黎族血缘关系的前提下,有限的土地应该在黎族之间更加均匀的分配,然后由黎族层层分配。 李显甫开辟鲤鱼川、处理土地分配的做法,可以类比于彦在玉山的做法。 。 李显甫、于言等贵族的五笔内部土地政策之所以能够得以推行,有两个原因。 一是五笔内部法则和仪式的建立。 例如,《田丑》“限制杀伤偷盗诉讼之法”。 最严厉的法律是死刑,其次是惩罚。 有超过20条规则。” [50] 二是儒家道德秩序的重建。 比如,喻言就实践了“劳逸均等,有求必应”的方法; 郗鉴同情宗族成员和村里孤独的老人,很多人都依赖他。 [51]从李显甫、喻言的实践经验来看,这一时期五笔境内的人基本都是自由农民,不应该属于所谓的贱民阶层。 五笔难民的土地所有权关系有所不同。 动乱时期的显着特点是难民数量众多,他们在码头定居自保后往往处于流动状态。 然而,一旦他们定居较长时间,土地分配问题就必须解决。 李特率领秦、雍流亡者来到益州,建立了流民墙。 后来,随着征战的结束,李班向李熊提出建议:“班本是古人开垦土地,贫富均等。如今,贵族占据荒地,穷人种植无地,富人以剩下的来卖,这是王的召唤吗?熊那。” [52]可见,特殊的历史环境强化了宗族内部自保的必要性,出现了宗族互助甚至“共同体”的表现。 码头墙群落是一个多维结构:既有军事防御自卫的刚性需求,也有经济农耕生存的基本需求,还有道德法则约束的弹性需求。

是一个政治草根组织,也是一个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共同体。 永嘉之乱以来,土地兼并的形势日益严重,社会经济向单极方向发展。 在统一帝国时期,五笔取代了村庄的功能。 [53]人们聚集在五笔,一方面可以得到五笔的人身保护,另一方面可以在五笔的有效组织下进行经济生产,从而形成桃花源式的经济飞地。 民众与码头主之间的经济和个人依赖不仅起到社会稳定阀门的作用,而且对改变经济衰退的结局具有积极的作用。

首先,密集的码头围墙成为大量难民的避难所。 中世纪中国北方最显着的特点就是胡汉相争,战乱不断,内耗连年,经济破败。 即使在北魏统治中国北方的亚稳定时期,拓跋政权实行的牧场扩张政策也极大地扰乱了汉族人民的生产方式和现实利益,加剧了户户与牧民之间的矛盾。 于是,灾害频发,盗匪频发。 [54]同时,战争、疾病、自然灾害等因素综合作用,催生了大量难民。 流离失所者成为反体制力量的源泉,成为政府税收体系无法触及的社会存在。 这些难民在当地富裕家庭的带领下,筑起码头围墙,奋战保卫,在混乱中寻求安全。 码头主的经济掠夺有时比国家税收更重要,但乱世中的生存却是众生最低的希望。 或许正是基于基本的生存欲望,才导致了社会上百家同居、千人同居的现象,构成了五笔人口可观的基础。

坞墙经济是一定历史条件下自然经济与依附关系相结合的产物。 [55] Its will bring the Qimin out of the and into the Wubi , to the Wuzhu . the of the , the docks and dock were once and . [56] In the study of , on the one hand, we must class , that is, the of the local the , and at the same time, we need to be alert to the of the that tries to class . The basic of was the of the rich and the big in the . , the had to grant to the local rich, such as their such as and from , so as to the base and co- with the local rich. On the other hand, the needs to limit the of local . Most of the good in the " of Cool " in the Ages were not from . The in the books is to the of . , when the and the was , the areas by the local into the 's . Of , the could not levy taxes on the in these . The flow of Qimin from the state to Wubi the of state power and .

There are many walls in the Wubi, and the of the clan is day by day. To a , the in the Wubi is from the of the army, which makes the of the Wubi stand in sharp to the of the . The Wubi in the same area will each other and form a joint Wubi, and the is also . The most is that "(Shile) was in and with more than 100 , and there were more than 100,000 . The well- as a camp of . Zhang Bin was cited as the , and Diao Ying and Zhang Jing were the ." [57] This shows that Wubi, as a loyal to the , has with the . The new is , so the "trap" in the above will not show a one-sided in the real . is the of of the Wei , when the power its peak, and the in the north once a trend. The of this was to the of the Duhu in the Wei . The Duhu was the and of the Wubi . It was the the of the and a role in at that time. The Wubi not only an and for the Hu that the north at that time, but also built a for the and of in the vast areas of China.

, the Wubi the of the rich . Since the end of the Han , the and have come , and has been . Its is the full of the local rich manor . The Wubi was from the manor of in the Han . Wubi's of the of has into a self- the state, or alien . Not only that, but its has shown a trend of multi- , from a type to a "small city" with Liyi. The dock walls were and , the big dock walls with the small dock walls, and those dock with and the of the side. the , the Hu could only the seat of the state and , and large areas of rural areas were still the of of local . [58] The at all under the in the Wei were born from the Wuzhu, and the was their link. [59] , Wubi's power the and of the 's , the the power to and the of being up by war. , it is Wubi has a armed force, which with the trend of , and the from a to a self- , and then to a local force. This more under the of . The of the Wei of the all out and of Wubi . The of the Qin, Yan, and Wei all took great pains in and the Wubi . The Wei 's road to the was the land and the three-head , which the from and with the local for . [60] Under such , some of the dock walls were , and some of them were by , and the dock wall .

, the of the Wubi had a major on the of the Hu in the Wei of the . The of is by no means a one-way . As (Kar1A.) , the the and the Han is not a (), but a two-way (). [61] The of the Wei, Jin, and was a of among the in China, and it was also a of two-way of the Hu and Han . In to war among , there are more and . Dock walls also exist in large among . There are in the fort Wubi, and the or tribe is still the basic unit of Wubi. the of the Wei of the , in North Asia the one after , and the Hu and Han built Wubi one after in an to . , , , and other walls were , with names, Wubi of the Hu . [62] Wubi the local ,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of the Hu . The of the Wubi is the . the of the and the Wei , the Wubi made the and legal. As long as they can from the Wubi , the of the Hu let the of Wubi be left alone. These have the in the Han areas to be and .

an of the Wubi the Wei in the , we find that there are the Wubi after the and the Wubi of the Han . The Wubi in the Han , and the Wubi after the not only had a , but also had and . [63] In a sense, the of Wubi after the . One and one fort is the state of the Wubi , but it will rise and fall to the . the Wei of the , in order to space and , types of dock walls an under the of the dock . Since the Wei , with the of power, was , and the on which Wubi had . A large of from the Wuzhu to the . As a , most Wubi faded out of the stage, and the Wubi . The of Wubi from rise, , to is the of the the and local clans.

注释和参考文献:

[1] For more prior , see : " ", "East Asian ", No. 4, 1943; Jin Fagen: " after the ", China Works Award , 1964; Zhao Keyao: "On the Wubi in the Wei, Jin, and ", " " No. 6, 1980, pp. 77-90; , "A New of --My Land and My ", , 1983, pp. 227-280; Liu : "On the Wubi of the Two Han ", " " No. 5, 1985, pp. 35-47; ,1991; Tian , Ma : "On the of the Wall in the Era", " ", No. 3, 1992, pp. 132-141; Han Sheng: "Wubi and in the Wei, Jin, Sui and Tang ", " of ", No. 2, 1997, pp. 99-105; 5年。 For a more and , refer to Fang Yi: " of Wubi —and of Gu ", a to be .

[2] "Book of the Later Han " 77 " of Cool ", Book , l965, p. 2492.

[3] Zhou : 4 " Ji" of "Han Ji Xiao Zhuan", Books House, l987, pp. 38-39.

[4]唐长孺:《读“桃花源记旁证”质疑》,《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59年,第172页。

[5]《三国志》卷11《魏志·田畴传》,中华书局,l959年,第341页。

[6]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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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晋书》卷lOO《苏峻传》,中华书局,l962年,第2628页。

[8]《魏书》卷42《薛辩传》,中华书局,1972年,第941页。

[9]《宋书》卷88《薛安都传》,中华书局,l974年,第2215页。

[10]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l992年,第H6页。

[11]金发根:《永嘉乱后的北方豪族》,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l964年,第87页;韩昇:《魏晋隋唐的坞壁和村》,《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第99—105页。

[12]⑩陈寅恪:《桃花源记旁证》,《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年,第188—200页。

[13]《晋书》卷88《庾衮传》,第2282、2283页。

[14]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第29、53页。

[15]《晋书》卷88《庾衮传》,第2283页。

[16]《北史》卷33《李灵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202页。

[17]何兹全:《中国通史》第5卷,上海人民出版社,l995年北魏移民政策,第20页。

[18]刘华祝:《试论两汉豪强地主坞壁》,《历史研究》1985年第5期,第42页。

[19]《晋书》卷63《李矩传》,第1709页。

[20]《晋书》卷88《庾衮传》,第2283页。

[21]《晋书》卷l02《刘聪载记》,第2666页。

[22]《晋书》卷l04《石勒载记》,第2718页。

[23]刘志远:《成都天回山崖墓清理记》,《考古学报》1958年第l期,第99—104页;张朋川:《酒泉丁家闸古墓壁画艺术》,《文物》l979年第6期,第18—21页;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嘉峪关晋墓的发掘》,《文物》1979年第6期,第10—11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酒泉十六国墓壁画》北魏移民政策,文物出版社,l989年。

[24]陈寅恪:《桃花源记旁证》,《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年,第192页。

[25]陈桥驿:《水经注校证》卷15《洛水》,中华书局,2008年,第365—366页。

[26]《晋书》卷88《庾衮传》,第2282—2283页。

[27]学界观点同中有异,基本以赵克尧先生的观点为代表,参见《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l980年第6期,第77—90页。但赵氏的观点并未成为通识,一度受到部分学者的尖锐批评,如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垒壁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第135页。

[28]《北史》卷33《李灵传》,第1202页。

[29]关于薛氏的精辟研究,参见刘淑芬:《北魏时期的河东蜀薛》,黄宽重、刘增贵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家族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259—281页。

[30]《魏书》卷42(薛辩传》,第941页。

[31]毛汉光:《晋隋之际河东地区与河东大族》、《北朝东西政权之河东争夺战》,收于《中国中古政治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05—187页。

[32]谭其骧:《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长水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8—223页;牛润珍:《魏晋北朝幽冀诸州的移民与民族融合》,《河北学刊》1988年第4期,第89—93页。

[33]《晋书》卷63(魏浚传》,第l712—1713页。

[34]《晋书》卷63《郭默传》,第1714页。齐涛将郭默建立的坞壁归为兵士坞壁,其实质诸郭默本人及其坞人的行踪事迹及身份特征,归为流民坞壁即可,参见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第l2页。

[35]拙撰:《永嘉乱后的并州局势——以刘琨刺并为中心》,《学术月刊)2008年第3期,第122—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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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1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27页;廖幼华:《晋末太原刘琨败亡之基本形势分析》,《国立中正大学学报》1994年第l期,第303—322页。

[37]《晋书》卷ll0(慕容侑载记》,第2839—2840页。

[38]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l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98页。

[39]田昌五、马志冰:《论十六国时代坞堡垒壁组织的构成》,《中国史研究》l992年第3期,第140页;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9页。

[40]关于游牧民族经济情况的晚近成果,参见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41]崔寔著、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P. B. Ebrey, and the Later Han as seen in the Four of , the of the ,XVIl,1974,pp173—205.

[42]刘淑芬:《魏晋北朝的筑城运动》,《六朝的城市与社会》,台湾学生书局,l992年,第368—373页。

[43]《晋书》卷100(苏峻传》,第2628页;《晋书》卷104《石勒载记》,第2711页;《晋书》卷107《石季龙载记》,第2790页。

[44]《晋书》卷l24(慕容宝载记》,第3094页。

[45]《魏书》卷30(娥清传》,第720页。

[46]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1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75页。

[47]陈琳国认为坞壁人口至少相当于小县的规模,参见《十六国时期的坞堡壁垒与汉人大姓豪族经济》,《晋阳学刊》2007年第3期,第85页。笔者按,该观点在诸如高平县这样的地方,确实适用。

[48]《北史》卷33《李灵传》,第1202页。学者对此记载提出质疑,参见杨际平、李卿:《李显甫集诸李开李鱼川史事考辨——兼论魏收所谓的太和十年前“唯立宗主督护”》,《厦门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第93—102页。

[49]《晋书》卷88(庾衮传》,第2283页。

[50]《三国志》卷11《魏志·田畴传》,第341页。

[51]学者由此认为形成共同体集团,如日本学者谷川道雄看重该时期坞主的道德力量和自律特征,认为以此构建豪族共同体,参见氏著《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马彪译,中华书局,2002年;韩昇认为成立儒家共同体,参见氏著《魏晋隋唐的坞壁和村》,《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第100—102页;赵克尧认为是家族共同体,参见氏著《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l980年第6期,第79页。

[52]《晋书》卷l21(李班载记》,第3041页。

[53]陈琳国:《十六国时期的坞堡壁垒与汉人大姓豪族经济》,《晋阳学刊》2007年第3期,第86页。

[54] , Ling of the Wei and the T'o-pa , Far ,1978,Vo1.18,ppl38—145.

[55]何兹全:《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5—109页。

[56]陈琳国:《十六国时期的坞堡壁垒与汉人大姓豪族经济》,《晋阳学刊》2007年第3期,第88页。

[57]《晋书》卷l04(石勒载记》,第2711页。

[58]毛汉光:《中国中古政治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33页。

[59]余逊:《读论宗主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0本下册,l948年,第67—83页;李凭:《北魏平城时代》附篇3《论宗主督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72—373页。

[60]何兹全:《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l5—l6页。

[61]Kar1A.,Feng Chia-shen9, of :Liao(907—1125), ,,1949.

[62]金发根:《永嘉乱后的北方豪族》,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出版社,1964年,第76页。

[63]金发根:《坞堡溯源及两汉的坞堡》,《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37册上本,l967年,第219—220页。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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