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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3年艺术类专业高考招生实施方案

河南省考生注意! 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将从2024年高考招生开始实施该方案。 请考生做好充分准备。 以下是留学网收集整理的《河南2023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本文仅供河南省考生参考。 欢迎阅读。

河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高考实施方案

程序有何变化? 对候选人有什么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省统考更加规范,校考规模缩小,文化课要求提高。

《方案》明确,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演(导演)、播音主持、戏曲等7大类。 省统一考试包括艺术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演(导演)、播音、主持六个科目。 对生源少或考试组织困难的戏剧专业,实行省际联考、校际联考或“考评分离”。

《方案》完善了艺考录取办法。 2024年起,艺术史理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 考生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此外,不再组织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

考虑到艺术考试的公平公正,我省今后将严格控制学校考试规模。 《方案》明确,2024年起,不再设立跨省校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本校所在地组织。 高校要积极采用网上考试或使用省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初选,严格控制校内考试名额。 现场考试规模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此外,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文工团不再在高校招生过程中选拔,而是由相关高校从学生中选拔培养。 除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有省招生计划。

省考成绩将获得更多权重。 《方案》明确,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技能要求较高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申请通过省统考。按程序考试 学校考试均在生源地组织。 其他高校和专业原则上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 “加强省统考,可以减轻考生的经济和精力负担,有利于提高文化课程的质量。” 一位艺术院校招生负责人说。

某些主题允许同时报告。 《方案》明确,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艺术专业特长在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7门学科中选择一门或多门学科; 除()( of drama 影视 )外,其他学科可兼修。 这意味着考生有更多的机会上网。

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文化课要求不高,导致家长和学生对艺考存在误解,导致部分学生“功利报考”,盲目将艺考作为“升学的捷径”。继续教育”。 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高素质艺术人才的培养。

未来,艺术类考生要想考上理想的大学,还是要在文化课上下功夫。 为进一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方案》提出分类逐步提高高考文化类课程的录取控制分值对于艺术专业。

附《方案》全文:

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时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科学选拔 从人才出发,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推动建立艺术人才选拔和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建设文化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步实施“五育”,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的高素质艺术人才,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提高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专业分类。 确保公平公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简称省统考)为主体的高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录取制度,基本形成了促进公平、科学选拔、有力监督的艺术类人才选拔评价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动高校艺术类专业特色发展

1.明确人才选拔培养定位。 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人才。要针对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 艺术天赋。 推动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 推动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文化底蕴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 高校要紧密结合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和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进行减招或停招.

(二)完善专业考试方式

3.完善艺术专业分类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核评价办法。 文化素质采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采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高考。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的选拔和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省统考由省中考委员会、省教育厅牵头,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高考由有关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优化省统考科目和内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演(导演)、播音、主持七大类和歌剧专业。 我省组织艺术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演(导演)、播音、主持6个学科专业省统考。 完善省统考科目和内容,制定省统考专业考试规范和考试须知。 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提升考试差异化程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选拔需求。 原则上,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省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 对生源少或考试组织困难的戏剧专业,实行省际联考、校际联考或“考评分离”。

5、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考试规定。 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艺术院校,以及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技能要求高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申请组织校考各省统考按程序进行。 其他高校和专业原则上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 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学校的,必须向学校报告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全程回避。 严格工作纪律,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成绩不得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挂钩。

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积极通过网络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严格控制报考人数。学校现场考试。 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6.健全完善评价人员选拔机制。 进一步完善艺术类专业评价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与外省、高校共建共享,扩大评价人员选拔范围。 在教育部统筹指导下,优化评价人员结构,逐步增加评价人员数量,扩大省外人员比重。 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官与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指导、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官、考生,必须按要求申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考评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列入“黑名单”,终身不能参加高考。 严禁高校、院内(系、系等)和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

7.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 省统考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严格控制试题安全,完善试题、试卷制作、试卷流转、保管等全过程管理,确保试卷安全。命题和试卷绝对安全。 严把考试准入关口,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杜绝考生因应考、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 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考场纪律,人防技防并举,考试过程中实行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严防考试舞弊。 严格考试评分,继续推行“考评分离”模式,严格实行考生随机、评委随机、考场随机安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提高评分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考点为各类艺术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地、设施,严禁考点参与艺术应试培训和考试指导活动。

(三)优化录取机制

八、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艺术史、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招收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的影响; 以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各批次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省。 成绩与省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的比例合并计算。 在课程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专业分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录取依据考生的学校考试成绩。 高校要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有关使用办法。 除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有省招生计划。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文工团不再在高校招生过程中选拔,而由相关高校从学生中选拔培养。

9.逐步提高文化成就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的选拔培养要求,分类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并进一步反向一些高校艺术类专业的选择。 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院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对考生综合文化素质的考核,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的录取要求。

10.探索建立破例录取机制。 对教育部批准举办校考的高等学校,对极少数在省统考和校考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才能和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破例录取办法。 学院破例录取办法须经校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严格的例外录取程序。 高校录取的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学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11.落实高校主体责任。 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主体。 要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各部门要求。工作链接。

1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地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提高师资水平,改善教学环境,开设门类齐全的课程,促进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凌、组织或参与作弊考试、干扰考试招生等违法乱纪行为。

13.健全多层次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招生艺术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我省专业考试。 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教师、学生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审核机制,及时回应各类问题。

14.加强招生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中等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公示工作。 高校应当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准确地公布本校招生规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应当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统考说明、统考及格分数线、备案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15.加大对违纪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条不准”“三十条不准”“八项基本要求”“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责任; 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高校要开展艺术类专业入学资格考试和专业复试,对复试或专业复试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考试成绩有显着差异的考生,组织专项排查。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方案要求。 各高校要自觉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行为,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大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利用相关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统筹协调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培训,让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凝聚共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在艺术类专业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渠道,解答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持续稳步推进。 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给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期望。 及时调整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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