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项目费包括哪些(工程项目措施费包括哪些)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1

13版《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措施项目的定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5条规定: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准备和过程中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

13版《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措施项目的分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措施费分为以下三类: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单价计算的措施费和按总价(系数)计算的措施费

3

13版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措施项目费调整的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3.2规定: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

  •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师

4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确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3.1.5条规定调整(第3.1.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

单价措施项目价格的调整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包括:(1)脚手架费;(2)混凝土、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费;(3)垂直运输费;(4)超高施工增加费;(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6)施工排水、降水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3.2条第2款规定: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因此,按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一致,即

  • (1)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当工程缺项或变更造成单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工程缺项或变更部分的单价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并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调整价款。该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按以下方法计算合同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

  • (1)当工程缺项或变更增加措施项目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M1=M+△M

  • (2)当工程变更减少措施项目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M1=M-△M×L%

式中:M1是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Mo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

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M是工程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L%是上述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则认为工程缺项或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师

因此,单价项目形成的合同价款必须要在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才可以确认。若在当期进度款中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没有被全部计量完成时,可先用于被计量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形成合同估算价款。待下期进度款中,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对已形成的合同估算价款做出修正,形成合同价款。

6

总价措施项目价格的调整采用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2)非夜间施工照明费;(3)二次搬运费;(4)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3.2条第三款规定: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浮动率为:

  • 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1一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 非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1一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按照13版《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此类变更项目费用确定方法如下,即:

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工程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x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8799918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https://yiminshijie.com/n/2898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