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酝酿高考改革(北京的这项高考改革措施,你看懂了吗)

北京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方案指出,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对于这一改革措施,有自媒体平台质疑高考成绩只占60%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将会是新一轮的“拼爹”,而这种论调总不乏支持者。而其实,自媒体平台根本就没有对综合评价录取的具体操作程序、招生要求进行深入了解,就拿60%做文章。北京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是在浙江、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已经进行的改革基础上推出的,这一改革总体而言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可,可自媒体平台却无视已经进行的改革取得的成效,为博眼球故意对改革进行扭曲解读,尤其是将打破唯分数论的改革措施“妖魔化”,这将影响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的高考改革努力,导致我国基础教育长期受困于单一分数评价。

北京只公布了推进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基本思路。自媒体平台可能很难从北京公布的方案中知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具体操作,但是,要了解何为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究竟怎样操作,是很容易的。因为这一改革在浙江已经实行了8个年头,南方科技大学也已经用这一方式招收了7届学生,上海、山东、江苏等地都在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

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也称“三位一体”的招生录取方式。“三位”指统一高考成绩,大学面试考察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中学综合素质表现)。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时,高考成绩占60%或50%,其余两项占40%或50%的权重。有人质疑,高考成绩只占60%或50%,这还得了?而其实,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投档进高校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是,先由学生根据学校招生简章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确定入围学校测试名单,获得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学校测试获得学校的测试成绩以及填报志愿的资格,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校测成绩填报综合素质评价志愿(单设综合素质评价志愿或填报在提前批),高校按一定比例,如1.5:1拿学生档案,再对投档进来的学生按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进行加权综合评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在上海,学校对学生的测试,是在投档之后进行,比如招100个学生,拿150名学生的档案,再对这150名学生进行测试,按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因此,所谓的高考成绩占60%,是对已经投档成功的学生而言的。从上海、浙江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看,有的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投档分甚至高于统一招生分数,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意义,主要在于在高考成绩之外,关注学生的其他能力与素质,同时让学生选择感兴趣、适合自己的学校、专业。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是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的尝试。而从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角度看,笔者认为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力度还远远不够。目前已经试点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还是和高考集中录取嫁接,要求学生填报志愿,再投档、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填报志愿、投档,完全根据分数进行。而且按照这一方式,学生的选择权有限,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书。因此,在浙江和上海等地,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虽然致力于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但并没有有力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唯分数论,分数还是考生、家长最为看重的,这也是新高考改革扩大学生学科选择权、考试选择权被功利对待的原因,学生还是按怎样获得高考高分来选择学科、考试,而不是结合个性、兴趣、未来发展理性选择。另外,由于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安排在提前批之前(或在提前批)招生,这变为试点高校抢生源的一种手段。

进一步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需要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采取招考分离方式。笔者的建议是,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高校,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提出申请分数要求,比如北大660分可以申请(满分750分),达到申请成绩要求的学生可同时申请若干所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一名学生可同时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根据录取学校、专业、奖助学金进行选择。这样就充分落实学校的自主权,也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这一招生录取方式,由大学自主决定的申请分数确保基本的公平,由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提高双方的满意度与招生质量,也真正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北京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把浙江和上海试点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往前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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