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华大学招生政策

2023考研进入了最后两个月的倒计时。 考生已完成报名,将正式迎来两个月后的第一场考试。 你知道你申请的学校的招生计划吗?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南华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政策吧!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

2022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67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 2023年招生以教育部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个训练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报国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人,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业人才和具有较强实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第二条 报考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届时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考生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境外)教育及学位证书》(具体为研究生报到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以当年学校为准,下同)。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考生须于2021年12月前完成学籍注册,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在当年入学。 所有未毕业于湖南省的自学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报考号。网上确认时,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卡(证)证确认。 未在考生网站毕业的,应认真查看招生单位的报考要求。 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将不被允许申请。 否则,后续的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不能因此而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2年(入学当年自毕业之日起至录取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学位、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对考生提出具体学历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至少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主修课。 补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补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无需参加考试。

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研究生必须在报到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五)关于我校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通知

1.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须于入学当年入学前送达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转校,毕业前不得转出校外。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开学后不予注册。

第三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报考法学(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二条规定。

2.报考前所修专业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以自学考试形式报考)。

(二)报考法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二条规定。

2、报考专业为法学 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法学(法律)专业学位。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位或大学毕业,符合学校相关学历要求,达到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历水平,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法学(非法学)、法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除工商管理( )和公共管理( )外,我校可招收各学科(门类)和专业(领域)的免试生。 请取得晋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填写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录取升免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被取消录取。 资格。

(六)申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正在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正确的专业学术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临床医学学位代码),以免报错专业。

第四条“高校退役军人”专项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和军人”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和军人攻读研究生。 我校2023年“退役高校军人专项硕士招生计划”预计招生10人,初步计划招收法学(非法学)、法学(法学)、公共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 南华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

报考“高校退役军人”专项研究生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硕士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为已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研究生申请条件的大学生 2.在校(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具有学士学位的新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应届(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下同)。 报到时,考生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确认时,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现役证明》。

第五条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高等学校或其他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一般情况下,基本学习年限应适当延长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非工作时间-兼职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 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一般基础学习年限应适当延长),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 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以最新学校文件为准。 如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最新文件,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

我校招收的兼职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就业人员。

第六条登记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网上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报到时,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地点(相关具体要求以考试机构确定的当地省级教育录取为准)或指定考点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登记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网:https://,教育网:https://,以下简称“考研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补,也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费应在网上报名期间或网上确认时按各省有关规定在线缴纳。 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将不予网上确认和录取。

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线支付,否则无法在线确认。 网上缴纳申请费时间为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不可网上缴纳。 9月份已经网上报名但无法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须在此期间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费。

预注册信息有效,无需重新注册。 报到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验,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核查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查询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22年11月10日前(获取方式请登陆学信网首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志愿,选择报名地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导致后续无法在线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告信息不正确或不实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录单位调剂方式、余量方案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填写多份平行报告。 转学志愿者。

3.考生应如实填写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及成人高考、硕士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处罚情况自学考试。 健康)状况。 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关爱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申请少数民族地区就业。

5.申请“退役大学生兵”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到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招生、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通过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执行,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通知》。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教〔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考试期间需要学校提供合理考试便民服务的残障人士,应在报到阶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所在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要求:

1、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须在正式网上报名期间在线缴纳报名费。 错过缴费期限的,将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和补交申请。 请考生及时关注所选考点的公告,了解确认时间和地点。 选择南华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项目,以南华大学考点公告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确认的,视为无效。

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并考场工作人员将进行确认。 查看。 报考“高校退役军人”研究生特殊招生项目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录取批准书》和《退役现役证明》。

3、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信息填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考生应按照考点规定,配合本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5.考生报到时不需要备案单位的介绍信,申请材料也不需要加盖公章,但录取仍需征得考生备案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获得单位同意; 如学校因上述问题无法取得报考结果而造成的重考失败或考生档案未能录入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条准考证的印制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研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时不得涂改正反面。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保留入场券至2023年9月。

报到时,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第八条初审和复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25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将于12月26日进行(8:30开始,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语

12月25日上午商务舱1

12月25日下午商务二班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复试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全国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第九条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入学后组织体检,具体安排以我校复试前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2003号)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校办〔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我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学业成绩、思想政治成绩、职业素质、身心健康。

我校把考生在考试中的诚信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招收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考生如需保留录取资格,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 经招生单位批准,可在入学前工作1至2年。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 招生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和奖学金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至4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基础学习年限适当延长)。 具体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请参阅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及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守规章制度、诚实参加考试的意识。 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和各考点的考场纪律; 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公开、传播。 考生、考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处理。 》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应将考生在考研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档案作为他们未来学习的参考。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和录取阶段不予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不符合考试条件者,不予录取。

2、2023年考研准考证可在考研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详情以毕业生招聘网站公告为准。

3、我校自考科目不提供往年真题。 考试内容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4.我校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专业预科及学历要求请参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南华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备注”。 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详情请见南华大学各学院网页。

5、为方便我校联系考生,考生在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和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座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六、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消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督导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正湘区昌盛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招办电话: -联系人:胡老师、邹老师

监督电话:纪委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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