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2023年艺术高考改革的通知

青海省考生注意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高考招生工作的要求,青海省教育厅教育制定了专项规划。 以下是留学网收集整理的《关于青海省2023年艺术高考改革的通知》。 本文仅供青海省考生参考。 欢迎阅读。

关于青海2023年艺术类高考改革的通知

一、总体原则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促进健康发展出发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到2024年,基本建成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艺术类省统考(以下简称省统考)为主体,以高考文化成果为基础,专业考试成绩,并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制度,形成了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类专业选拔评价体系体、美、劳,提倡公平、科学选拔、强监管。

二、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采用“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招生方式。 文化素质采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采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高考。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省统考由我省组织,高考由相关院校组织。

(一)调整省统考范围。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计划,制定了全省艺术类统一考试考试科目、科目设置方案和考试须知,以增强考试的差异化。并满足不同的层次。 高校类型的选择需求。 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设置艺术与设计、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演(导演)、书法等6个科目。 工艺美术(唐卡)专业不再单独设学科考试,而是纳入美术设计专业统一考试。 各学科省统考的科目及分数、内容与形式、考试要求、考试范围等详见《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指导意见》(附件) 1); 省统一考试涵盖专业及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见《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2)。 表现(导演)、表演、书法等专业根据报考人数,采取省际联考或“考评分离”的方式进行。

(二)严格控制学校考试范围。 对已纳入省统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省统考成绩直接用于高校青年招生。 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院校,以及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技能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必须通过省统考 学校在生源地组织考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24年起,不再设省际校考中心,各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高校高水平文工团不再在高校招生过程中选拔,而是由相关高校从学生中选拔培养。

(三)根据文化课成绩直接录取的专业。 2024年起,艺术史理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研究、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托高考考生文化课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 择优录取评估。 招生工作安排在相应批次的普通本科、专科开学前,或根据相应高校的人才培养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并安排在相应批次的普通本科、专科。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

(2)试验场地设置。 我省组织实施全国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省级统考安排,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 考点(考场)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信号屏蔽设施,对整个考试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实时音视频记录,有效防止考生作弊。

(三)加强考试组织。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艺术统一考试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全省各高校负责艺术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考点院校对艺术统一试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命题和试卷的绝对安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符合要求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考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等相关要求,加强考生身份核实和作弊防控; 严格执行考生、评委、考场随机安排的“三随机”任务机制,杜绝考试作弊。

(四)严格人员资质考核。 依托教育部建立的艺术专业评价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评价人员选拔范围,选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教学内容丰富的人才有经验、从事过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评估工作的人员; 进一步优化评审人员结构,逐步增加评审人员数量,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科目均选择外省法官。 建立考官与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 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师徒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官,必须按规定申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建立违规评价人员“黑名单”制度。 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评价人员,将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规范评分标准、成绩公布和及格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省统考各科目评分细则; 考生各科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省统考及格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

四、优化录取机制

(一)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24年起,以省统一考试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成绩按综合备案成绩比例合并。 实行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高校平行志愿数量为6个。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录取择优录取,继续推行校本梯度自愿申报模式。

(二)规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照大专普通教材和专业文化课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比例分门别类、分批次招生。 2024年开始本科批次艺术与设计、书法、音乐(声乐<音乐表演>)、音乐(声乐<音乐教育>)、音乐(器乐<音乐表演>)、音乐(器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指挥)本科专业文化类课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节普通本科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最低录取控制播音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阶段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本批次文化类课程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普通学院文化类课程录取最低控制线。 2025年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后,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

(3)优化艺术档录取分数线计算方式。 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专业,除播音主持专业外,其他专业平行志愿综合备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备案分数=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分数÷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播音主持综合投稿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备案分数=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分数÷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考和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各级招生办负责全区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 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主管同志、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各承办省统考高校按照省招生委统一要求,做好省统考相关工作。

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而不是简单地委托给下层,层层传递。

(二)完善多层次监督制约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由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 设有考点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考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校方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各类问题。

(三)落实招生信息公开。 各级中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考试机构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相关工作。 招生高校要及时、准确地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规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要及时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等信息。

(四)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条禁止”、“三十条禁止”、“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考试和专业复试。 对复试或专业复试不合格,录取前后两次考试成绩有显着差异的考生,要组织专项排查。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加强宣传解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中学要分层次、分类组织开展艺考招生政策培训宣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培训指导,加强对艺考招生政策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性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充分了解方案内容,为艺考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考须知(2023年版)

2.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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