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级(优秀班级事迹材料申请书模板)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年度评选市级、区级、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总务副校长

(二)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

工作小组副组长:德育处主任

小组成员: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团委书记、体卫艺处主任、总务主任、高一年级主任、高二年级主任、高三年级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中学市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我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

4.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必须是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级优秀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3.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市级优秀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中学区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较好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我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较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良好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的要求。

(五)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区级优秀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工作能力较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六)区级优秀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能较好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备注:

1.在今年的评选中,涉及的年度为:“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

2.校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参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进行。

三、评选指标

我校依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各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指标数进行评选。

普通学校的残疾学生(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均可参加评选,对于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在评选中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残疾学生评选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一同产生,不再单独评选,其名额含在各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当中。

市级优秀班集体我校申报名额最多1个,然后参加全区竞争,由区教育局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参加申报的班集体需要报事迹材料1份,材料既要体现班集体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字数为2000字以上。

四、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一)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1.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并掌握评选条件和要求;

2.在班主任指导下,学生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方式提出候选人(班集体)名单;

优秀班集体评选原则:自愿申报,现场展示,日常量化(由教务处、德育处、团委、体卫艺处、总务处根据日常量化对年级所有班级进行综合评估,解释权归各处室。),优中选优。

3.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在征求各学科任课教师和团委的意见后,将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4.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务会或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5.学校将通过的候选人(班集体)名单报教育局审核;

7.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将市级名单造册,连同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市教委,同时花名册电子版报市教委;

8.市教委审核后,将《我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登记表》、《我市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我市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登记表》存入学校档案;区县教育局审核后,将《我区中小学优秀学生登记表》、《我区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我区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登记表》存入学校档案。

9.学校张榜公布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单,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行表彰,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

10.如遇推选的学生被否决的情况,班级将根据学生的投票情况顺延。如遇推选的优秀班集体被否决的情况,年级将根据评选排序情况顺延。

11.如遇优秀班集体竞选弃权情况,年级按实际参选班级进行竞选。

(二)否决条件

1.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学生

(1)在学期间,违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被记录在案,受过全校点名批评(含全校点名批评)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经反映有其他严重违纪情况并查实者。

2.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被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1)班主任所带班级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集体全校点名批评及其以上处分。

(2)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经反映有其他严重违纪情况并查实者。

五、工作要求

学生评选工作具有较强的正向激励作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的有力措施,也是广大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处室、年级、班级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好评选工作。

1.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学校评选方案,进一步明确评选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做到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的表现综合起来全面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要防止单纯按学科分数评选的做法。

3.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区县教育局评选文件、推荐结果;公示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或师生活动较为集中区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档案,以备检查。

4.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年级、班级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评选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防止简单草率走过场,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5.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记录,并保存原始材料记录(如原始选票、任课教师反馈情况等),备查。

六、具体细则:

★我校今年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细则

1.班级根据情况自主申报。

2.申报的各班级班主任须根据本班成立以来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的成绩。包含:班级基本情况;班委会建设及作用的发挥(含班级同学参加校学生会概况);班级特色活动及班级文化建设;班级进步明显的方面;班级各种获奖(班主任,班集体,学生个人)。制作班级宣传ppt或视频,由班主任现场进行班级竞选(时间5分钟以内,结束前30秒有提示,超时直接打断进入下一申请班级进行演讲)。

3.由年级学生代表、班主任、骨干教师代表,根据班主任现场展示部分进行打分,三部分分数按3:4:3比例进行折算得到现场评审分数。

4.现场评分与日常量化评估(由教务处、德育处、团委、体卫艺处、总务处根据日常量化对年级所有班级进行综合评估,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为1-6名,德育处汇总,折合成最终日常量化分数,各处室评估标准解释权归各处室。)按7:3进行折算得到各年级申报班级的综合分数(现场公布)。

5.年级组根据综合评分,在充分征求各学科任课教师和团委的意见后,将候选班集体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确定优秀班集体名单,相同得分时比较现场评审分数,现场评审分数在前者优先。

6.年级将评审过程性材料封存由年级及监票人共同签字后上交德育处。

★我校今年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细则

1.班主任在班内公布评审条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按照年级组分配的名额,组织本班学生民主推举符合市区校级条件的学生,并在班内进行公开投票并唱票,分别选出市区校级候选人名单,班主任当天与唱票和监票的学生一起将选票封存、学生与班主任共同签字后上交年级组。

2.在此基础上,年级组组织本年级学生代表、班主任根据候选人情况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综合能力表现、主要工作成绩)对选出的符合市区级条件的候选人分别进行投票,落选学生自动进入下一级优秀学生。年级主任和监票教师、学生签字后将选票封存。

3.年级组在充分征求各学科任课教师和团委的意见后,将市区校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审核。

4.年级将评审过程性材料封存由年级及监票人共同签字后上交德育处。

七、特别说明:

1、在使用中如有不当之处,会根据具体情况微调。

2、每年会根据全国、市区级精神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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